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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武传
阅读:258次 更新时间:2024-07-31


●  刘武传律师 简介

刘武传律师,2000年取得律师资格,现执业于北京观唐律师事务所。刘律师法学理论功底深厚,办案经验丰富,为人真诚谦和,做事严谨负责,一直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个人宗旨。
  在处理诉讼事务时,通过准确把握诉讼方向,深入调查取证与娴熟运用办案技巧,已经成功代理过多起诉讼案件,常常能够达到当事人的诉讼目的;在处理非诉讼法律事务时,能够很好地、严密细致地调查和分析,通过法律风险控制与当事人商业目标有机结合,力争为当事人寻求最佳的法律解决方案。
  刘律师代理过大量的案件,具有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尤其擅长刑事辩护、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继承与征地拆迁等业务。在工作中,始终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为本,勤勉尽责。
  刘律师凭借多年的办案技巧、强烈的责任意识,为当事人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  代理案例

1、(2022)京0102民初8910号,教育培训合同纠纷。原告起诉要求解除合同,退培训费。通过代理律师与对方沟通,双方达成和解,对方以不交诉讼费方式,以撤诉方式结案。

2、(2021)京0107民初18406号,买卖合同纠纷。原告起诉要求支付货款。通过律师与对方律师沟通,对方主动撤诉。

3、(2021)冀1082民初1239号,租赁合同纠纷。原告起诉要求解除合同,退租金、管理费与保证金。法院采纳律师意见,驳回其起诉。

4、(2020)冀1082民初11021号,合同纠纷。原告起诉主张双倍定金返还,并赔偿直接经济损失。法院采纳律师的代理意见,即主张被告不存在任何违约行为的意见,驳回原告起诉。

5、(2020)京0101刑初777号,挪用公款罪。国有公司员工,利用职务上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法院部分采纳辩护人意见,对被告人从轻处罚。

6、(2020)浙0304民初7384号,合同纠纷。村委会未经法定程序,私自买卖集体土地行为违法,其所签订协议无效。

7、(2020)浙0304民初7383号,合同纠纷。村委会未经法定程序,私自买卖集体土地行为违法,法院采纳律师代理意见,最终确认其所签订协议无效。

8、(2018)苏04刑终501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公司拒不执行法院生效的判决书,公司与其法定代表人被追究刑事责任。辩护人针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涉及的立案程序、法律规定与具体适用等进行了详细辩护。

9、(2019)浙0302民初10883号,合同纠纷。原告主张协议有效,并要求继续履行。法院采纳律师意见,驳回其起诉。

10、(2018)浙0304行初263号,行政强制。在未签订补偿协议情况下,地方街道办事处与地方执法局联合强制拆除公民房屋。法院采纳律师意见,确认联合强拆行为违法。

11、(2018)浙0304行初212号,行政强制。地方街道办事处与地方执法局联合强制拆除公民所建建筑物。律师认为强拆程序违法,最终法院采纳律师意见,确认联合强拆行为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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