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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法院:金科公司诉同圆公司侵害“NFJ”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判决:停止侵权行为,赔偿经济损失10万元!
近期,观唐律师事务所律师贺飞、实习律师彭琛代理的金科公司诉同圆公司侵害“NFJ”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案取得胜诉,充分维护了金科公司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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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唐代理“太平洋休闲超市Pacific Relaxation City Pacific及图”商标撤销复审行政诉讼纠纷案一审胜诉
近日,观唐律师代理深圳市太平洋休闲文化管理有限公司针对“太平洋休闲超市Pacific Relaxation City Pacific及图”商标撤销复审行政诉讼纠纷案一审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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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除在先权利障碍,“涵”商标驳回复审行政纠纷案胜诉
日前,我方代理了一件驳回复审行政纠纷案,代理人积极利用了“情势变更原则”原则为当事人扫除了在先权利障碍,取得了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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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唐律所代理“总酱”商标驳回复审行政纠纷案胜诉
法院依据情势变更原则判决撤销被告作出的【2021】第319124号《关于第51601547号“总酱”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并重新作出决定。最终,我所律师代理原告获得了本案一审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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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唐律所代理“金酒集团”无效宣告行政纠纷案一审胜诉
近日,我所代理的金门酒厂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诉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三人台湾金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商标权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一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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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唐律所代理第48749488图形商标驳回复审案取得胜诉
近日,观唐在代理的第48749488图形商标驳回复审案件取得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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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报 | 观唐律所代理“古井茶事”商标无效宣告案二审胜诉
观唐律师代理古井集团诉鼎甲贸易第22297388号“古井茶事”商标无效宣告案取得二审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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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除在先权利障碍,观唐代理“南泥湾”商标驳回复审行政纠纷案胜诉
近日,观唐律所在一起商标申请驳回复审行政纠纷案中,建议当事人通过与引证商标权利人签订商标转让协议,为当事人商标注册扫除了在先权利障碍,取得了二审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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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唐律师代理“NFJ”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获胜诉判决
近日,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就北京金科复合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科公司”)诉北京安信三通防静电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三通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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